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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财课堂 如何预防配股骗局?
作者:佚名  来源:不详  发布时间:2008-1-25 15:28: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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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前天,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发出公告,提醒投资者警惕配股骗局,并称"配股是已上市公司的行为,即将上市的公司不能向投资者配股。" 那么,一些对配股还不是很了解的投资者,在遇到配股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?深圳证券交易所提醒投资者要注意五点:
1.配股可能失败,余款须返还。以往配股采用券商包销的方式进行,配股不会因认购 率不足而失败,但余款须返还。
2.错过配股缴款期不能补缴款。配股缴款是有时间限制的。股权登记日为R日的话,配股缴款期就是R+1-R+5日,过期不候。因此投资者要记住缴款时间,错过将遭到"除权"损失。
3.可以重复申购。投资者在配股缴款时可以多次申报,可以撤单。因此,要注意这与首次发行新股申购有较大的区别。
4.除权日与获配股份上市日不一致。
5.配股、新股申购不收手续费。(记者 仇兆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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