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
本公司及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。
2008 年 10 月 31 日,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、董事长谢保军先生通知,其于 2008 年 10 月 31 日以个人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购入了本公司的股票,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1、增持人:控股股东、董事长谢保军
2、增持目的及计划:
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,拟通过增持股份分享收益。
谢保军先生计划在 2008 年 12 月 31 日前陆续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股份的数量将不超过50 万股(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)。
3、增持方式: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。
4、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:
2008 年 10 月 31 日,谢保军先生以 3.75-3.90 元的价格增持本公司146,000 股股票,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.06%。本次增持前,谢保军先生持有本公司 93,390,000 股股份,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8.18%。上述增持后,截止到 2008 年 10 月 31 日,谢保军先生持有本公司
93,536,000 股股份,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8.24%。
5、上述增持行为符合《证券法》等法律、法规、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。
6、上述购入的股票将按《上市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》的有关规定进行锁定。
7、其它说明
谢保军先生承诺: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。
公司将继续关注谢保军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,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08 年11 月1 日